一、单位简介
重庆市永川区学生资助与卫生保健中心,是重庆市永川区教育委员会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全区学生资助事务、中小学常见疾病预防、学校卫生工作、学校食品安全和环境卫生等指导服务。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将《岗位申请报名表》(详见附件)、学历学位证等材料发送至邮箱273539690@qq.com,资料接收截至3月29日下午18:00止。初审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进入技能测试和面试考核环节,进入该环节人员以接到电话或短信通知为准。(一)时间:拟于4月上旬组织考核,通过电话或短信方式告知参加技能测试和面试考核的时间。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测试考核的,取消资格。(三)流程:提交资料——确认资格——技能测试、面试。1.个人学历学位证原件、复印件、网上学历学位检索情况;(五)确认资格环节中,不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不进入技能测试和面试环节。应聘者须对个人信息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如信息不全或与事实不符,重庆市智汇人才开发有限公司有权取消其考察和录用资格。包括技能测试和面试。技能测试方式为计算机操作,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办公自动化、文字表达等能力,时间40分钟。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维能力、专业素养、表达能力、岗位匹配度等,时间10分钟。技能测试和面试考核成绩按3:7计入总分,成绩在重庆市智汇人才开发有限公司信息公示栏进行公示,考生也可电话查询。1. 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2. 人员招聘履行回避原则。与用工单位领导干部存在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聘用在用工单位。3. 考核成绩总分第一名考生进入入职体检环节,在用人单位指定医院进行入职体检。入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顺延至第二名进入体检环节,若第二名体检不合格,取消本次录用岗位。4. 本次招聘人员为非在编人员。入职体检合格的人员,与重庆市智汇人才开发有限公司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由重庆市智汇人才开发有限公司派遣至用工单位工作。合同一年一签,合同期满根据用工单位工作需要和本人工作情况约定是否续签。5. 拟录用人员履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用工单位有权将其退回重庆市智汇人才开发有限公司不再继续使用。聘用期间,发现聘用人员或招聘工作相关人员隐瞒聘用人员实际情况,致使聘用人员在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下仍被录用的,重庆市智汇人才开发有限公司有权解除聘用合同。聘用期间,聘用人员未能通过用工单位的考核要求的,重庆市智汇人才开发有限公司有权解除聘用合同。基本工资3000元/月(含五险个人缴纳部分),绩效工资1000-2000元/月(根据每月工作绩效确定),购买五险(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工作日提供工作餐。若续签合同,每年基本工资在上年标准基础上增加100元/月。7. 到岗时间要求:本次应聘人员需确保录用后3天内能全职到岗上班。
附件:
《岗位申请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