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永川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委托,重庆红海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永川分公司(简称永川红海)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永川供销社直属企业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
二、招聘方式
招聘式劳务派遣:委托永川红海面向社会对永川供销社直属企业岗位工作人员进行公开招聘,被正式聘用的人员与永川红海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然后永川红海将其派遣至相关岗位工作。
三、招聘名额及岗位
重庆市永川区农民合作社服务中心有限公司:会计主管1名
四、应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表现良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责任心强,无不良信用记录
2.个人综合素质较好,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有较好的团队意识,能熟练使用相关会计专业软件和常用文档编辑软件;
3.年龄30-50岁,大专及以上学历,会计和财务管理相关专业,从事会计工作5年及以上;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公安部门有过不良记录的人员;
3.因违纪被原单位予以辞退的人员;
4.有其他不良行为,不宜从事所聘岗位工作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和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将相关资料发送至邮箱1019968213@qq.com
报名时间:2023年3月2日上午9点至2023年3月6日下午24:00止;
2.报名资料
(1)《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一);
(2)身份证、有效学历毕业证书、其他相关资格证书等复印件;
(3)本人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1张。
(二)笔试、面试及资格复审
根据报名的情况和专业对口情况,永川红海通知报名人员参加笔试考试,按规定时间到永川区泸州街1-49号(永川区中医院旁兴茂大厦12楼)永川红海参加考试。其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选定4名应聘者作为面试和资格复审对象。被确定面试和资格复审的人员在接到电话通知后,参加面试和资格复审。
面试和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必须本人参加,并提供报名材料的原件,如应聘人员不提交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将取消应聘录用资格。
(三)初定应聘对象
根据面试情况进行百分制打分。
(四)确定应聘人员、体检和公示
永川红海初定应聘对象后,将初定应聘对象的面试和资格复审的综合情况报送永川区供销合作社并审定应聘人员。
永川红海将根据审定的应聘人员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后,在永川红海公众号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正式通知应聘人员办理入职手续。
如果审定应聘人员出现体检不合格的情况,将按岗位综合成绩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补录。
六、岗位待遇
试用期一个月,待遇参照永川区供销社直属企业劳务派遣人员薪酬方案执行,试用期满考察合格后正式录用。
七、其他要求和说明
1.如果招聘相关时间出现变动,将及时通知相关人员。
2.公开招聘的相关事宜及应聘人员工资待遇相关事宜均由永川红海负责解释
3.联系方式:刘老师 18423309549 023-49589156